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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食药监管机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时间:2014-02-22 10:38  浏览次数:

太原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2月21日,卫生、工商、质监涉食品监管有关机构和人员全部划转。

在市级层面,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市食安办办公室由卫生局调整至食药监局,承担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责任的质监局食品处及所属5人划转至食药监局,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的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及所属5人划转至食药监局。

在县(市、区)级层面,今后不再实行垂直管理,改由地方政府管理,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目前,县(市、区)级食药监管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改革后,全市乡镇(街办)将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县级食药监管部门派驻机构,承担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职责。人口在5万以上的乡镇(街办)单独设置食品药品监管站,每站人员编制12名左右;人口在2万至5万的乡镇(街办)可单独设置,也可按区域设置,每站人员编制7名左右;人口在2万以下的乡镇(街办)按区域设置,每站人员编制5名左右。同时,在行政村(社区)也将确定1名食品药品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员介绍,通过机构改革,可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减少监管环节,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的监管。(刘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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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