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河道灌排及桥梁工程
在李公河建设跨河桥1座、穿堤涵闸4座、排涝泵站8座、排水泵站1座;玉白河建设跨河桥26座、穿堤涵闸11座、顺河桥23座、灌溉泵站5座、排水泵站1座;解白河建设跨河桥12座、穿堤涵闸1座、顺河桥19座;彭白河建设跨河桥7座、穿堤涵闸6座、顺河桥9座。
5、河流水质净化工程
建设4条河道走廊式人工湿地、7处表面流湿地、2处生态稳定塘。其中,表面流人工湿地和生态稳定塘湿地134.1万平方米,河道走廊水生植物配置面积148.5万平方米。
6、水系生态景观工程
建设3个河流沿岸景观区、4条景观廊道、5处滨水景观公园、9处生态湿地。
7、植物配置工程
在河岸水面线以上至堤外景观绿化带及沿河公园进行植物配置。
(三)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治理范围是玉白河、彭白河、解白河、李公河和小埠东干渠。
(四)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审批文件齐备,主要审批文件如下: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关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经开经发2012103号);
2、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经开2012150号)
3、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临国土资经分发2012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130120120002号)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04,388.8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及项目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2年,已经于2012年9月份开工建设,截至2013年12月底,项目已完成河道清淤、护坡整理及两岸道路建设。
(七)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工程的实施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河道综合整治后,两岸形成生态良好,绿意盎然的景观带,沿河两岸开发为居民用地,土地价值大增,沿河两岸直接土地增值面积1,680万平方米。根据《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本项目完工后,这些土地可实现增值效益223,267.43万元。
2、可以带来防洪和治涝的效益。经测算,工程实施后年平均防洪效益为10,047.1万元,并极大减少因洪涝造成的损失,年均治涝效益为1,840万元。
3、工程建成后可以对于河流附近的农业园区产生巨大的灌溉效益,据灌溉试验资料,和相似地区灌溉经验,灌溉后综合亩产收入按增加300元,灌溉效益分摊系数按20%估列,多年平均灌溉效益为180万元。
4、生态环境改善吸引工企业投资效益。经济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使开发区成为易游、易居的生态新区,将吸引更多国内外大型工企业前来投资兴业,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带来的投资生产效益显著,考虑经济开发区近年的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年均吸引工企业投资效益5,000万元。
综合来看,本工程不仅能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能改善工农业发展环境以及改善园区的招商环境,既能实现经济效益,又能实现社会效益,是一举多得的民生工程。根据《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2.6%,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93,经济净现值为48,020.69万元。
由此看出,该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折现率8%,经济净现值大于零,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1.0,所以,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八)项目现金回流情况
为了确保项目收益能够实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明确将项目周边因项目实施而获得增值的1,680万平方米土地由发行人统一实施整理开发,整理开发后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用于弥补项目投入。初步测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上述可用于出让的土地累计达到25,290亩,在债券存续期内年均可出让土地超过3,000亩,若全部实现出让,年均实现收益超过8亿元,扣除土地整理投入的合理收益后该部分收入回流足够保障项目收益的实现。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基金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1、募集资金运用原则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并保证项目利用债券资金的比例不超过60%。
2、募集资金的监督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发行条款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作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创造基础条件。为保证本期债券到期及时足额还本付息,发行人制定了如下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2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按年付息,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分别按发行额的20%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明确,且支付金额不会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