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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10)
时间:2014-01-26 08:54  浏览次数:

  (一)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力以赴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按照先行先试、聚焦突破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加大政策、制度和机制创新突破力度,努力使上海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和上海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一是积极推进税制体系建设。在全面落实国家已经明确的有关促进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借鉴国际惯例,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包括境外股权投资、离岸业务等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和形成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相适应、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税制框架,努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全国税制的深化改革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二是着力优化财政政策环境。坚持以培育功能为导向,着力构建与加快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配套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聚焦保障力度,努力营造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投资贸易便利、投入产出优势明显、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的投资发展软环境,有效拓展和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开放。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外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及时落地。

  (二)围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推进实施上海“四个中心”国家战略的财政聚焦支持力度。按照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四个中心”建设联动发展机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强化政策导向,不断增强整体推进上海“四个中心”的政策合力。一是增强财政政策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按照点与面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衔接的原则,着力加强对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面上共性财政政策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研究,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与其他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整体组合效应,着力提升上海“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二是加大对上海“四个中心”建设重要共性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政府预算,综合运用税收、政府采购、资本金投入、融资担保和政府债券等多种财税政策工具,重点聚焦支持“四个中心”共享的重大功能性、基础性、综合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构建、高端人才高地建设、各类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社会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培育等重点共性领域的聚焦支持力度。三是拓展提升上海“四个中心”的资源配置功能。(下转7版)(上接第6版)以集聚平台、机构、人才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实施力度,促进增强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逐步加大对与贸易中心建设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优化力度,重点聚焦支持总部经济提升、平台经济培育、消费和外贸结构优化、“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国际高水平投资贸易服务体系建立,支持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着力创造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着力支持包括船舶登记、交易在内的现代航运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功能性航运机构特别是全球性航运机构来沪集聚发展,促进提高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不断提升航运中心的国际航运服务能级。

  (三)围绕加快构建新型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加大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聚焦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着力增强上海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结构调整。一是支持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结合实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认真做好将电信业等其他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各项预案准备工作,进一步发挥税制改革试点的联动放大效应;支持扩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试点区域现代服务业的高端化和集聚发展,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高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方式。结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结构优化升级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两本预算”的统筹合力,综合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着力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实施,鼓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若干重点领域争取国家级集聚发展试点;聚焦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制定和实施鼓励、引导信息消费的财政政策措施;优化完善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的落后产能,加快推动落后行业、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的整体退出。三是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财政支持机制,并对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探索实施“后补助”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财政政策,优化科技投入,重点推进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带动作用强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切实强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进一步从财政政策上优化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融资环境;支持实施新一轮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智慧园区、智慧商圈和智慧社区建设。四是着力支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完成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清洁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大气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大气污染和水环境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动重点区域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加大绿化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基本生态网络,促进绿色低碳清洁发展。

  (四)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持续推进民生改善,持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化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区县投入和市级统筹相结合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实施市级财政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扩大高校基本办学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为导向的市级统筹投入机制,加强教育项目支出效益综合监督评估;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和支持方式,着力构建与促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出现的下岗再就业;围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小城镇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力度,支持“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的并轨改革,研究推进“新农合”的市级统筹,促进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益面;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支持和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本市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医院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强化成本管理和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公立医院内控机制;支持在本市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支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支持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健康城市建设。四是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旧住房综合改造、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促进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的筹措方式。五是着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围绕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着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支持重大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公益性文化展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促进增强上海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六是着力支持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支持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活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加强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符合特大型城市特点的城市综合管理和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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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