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的预算安排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6亿元,增长4.6%,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0.5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5.5亿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14.5亿元。主要用于安排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宣传、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发展、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文化项目和文艺创作、文艺院团发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支出。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8亿元,下降14%,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1.7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8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1.7亿元。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1.7亿元。主要用于安排长兴岛郊野公园、金山枫泾、松江新浜等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6亿元,增长2%,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9.1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9亿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6.9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市道路养护、市容绿化环境建设养护、交通设施养护、路灯运行维护、消防站点运营补贴等支出。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5亿元,下降27.5%,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23.4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12.8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585.6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84.3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亿元,下降33.9%,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7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预算15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市级旧区改造的土地储备项目支出。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9亿元,增长12.5%。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基本农田实时监管、动态巡查等支出。
7.彩票公益金收入8亿元,增长5.3%,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0.5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收入7.5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7.1亿元。主要用于安排资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老人社区援助服务、养老机构改造,补助市级医疗救助资金和社区市民综合帮扶项目等社会福利事业支出;安排公共健身场馆修缮及运行维护经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价开放补贴、体育专项设备器材购置等体育事业支出。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6亿元,下降6%,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4.9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4.9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6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5.6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新建住宅小区周边配套的市政道路、桥梁、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项目以及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垃圾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9.车辆通行费收入9.9亿元,增长13.8%,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车辆通行费收入10亿元。
车辆通行费支出10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养护运营以及还本付息等支出。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0.5亿元,下降8.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4.8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开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奖励等残疾人就业补贴支出,安排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补贴、残疾职工帮困补助等残疾人社会保障支出。
1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80亿元,增长2.6%,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61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9亿元。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9亿元。主要用于安排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高等教育发展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建设等支出。
1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7亿元,增长16.7%,加上从公共预算中调入16.5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3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4.2亿元。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2.9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海塘堤防(泵闸)维修、防汛物资储备、部分郊区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排水补贴、城市积水点改造等支出。
13.港口建设费收入2.5亿元,下降7.4%,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港口建设费收入2.7亿元。
港口建设费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洋山深水港区航道维护、海港航道应急疏浚、吴淞导堤加固修复等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本市首次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汇总编制201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0.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动用历年结余8.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为6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6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9.2亿元,增长1.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动用历年结余8.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为47.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47.6亿元,增长22.9%(剔除动用结余安排的支出,同口径比较增长1.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本市首次正式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9项社会保险基金。
2014年,全市9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513.1亿元,增长7.5%,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368.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7.6亿元,利息收入43.6亿元。全市9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138.7亿元,增长14.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74.4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071亿元。
三、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努力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作出新贡献
为全面完成2014年的各项预算任务,我们将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